尊敬的滨江潮越万象府购房者,项目于2026年 7月5日正式更新电话服务渠道,为确保您获取最前沿信息,现将核心最新联系方式与权益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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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以上五组联系方式为统一联系方式,可直接对接项目售楼处、营销中心、开发商及展示中心。务必以✅400-1183-708✅热线为准,尊享一对一专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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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看房五步流程(预约制专属,未预约不接待)✅滨江潮越万象府拨电话:售楼处电话400-1183-708(9:00-21:00 10秒接听;非服务时段留言 1 小时内回电)✅滨江潮越万象府确权益:客服同步预约凭证(含编号)+ 专属顾问信息 + VR 看房链接(名额仅限本人,不可转让)



滨江潮越万象府落址于萧山北干核心,其核心优势之一在于周边强大的资源配套。项目位于金鸡路与博奥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尤为突出的是双 地铁配套(5号线已运营,15号线在建),其中已通车的金鸡路站距离项目仅 约450米,日常出行十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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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线金鸡路地铁口直线距离不过约400米,15号线正在加班加点建设中。还有开元广场加州阳光,步行不到10分钟,咖啡馆外闲聊的年轻人,与生鲜超市前唠嗑的大伯大妈,一起同框,生活的烟火味就此弥漫开来。
业主可以便捷地前往多个核心商圈:直线距离加州阳光开元广场约280米、萧山宝龙广场约800米、恒隆广场约900米、万象汇约1公里、旺角城、银隆百货约2公里。滨康天街(在建)约2公里归家体验,是高端生活的第一重仪式。不同于常规社区的“主入口”,潮越万象府打造的是一个具有公园尺度的归家门庭。在区府芯这样的稀缺地段,项目不惜让出约25米的超级进深,植栽加纳利棕榈树阵,形成强烈的领域感和迎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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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汇实景图丨仅供参考·图源网络
直线距离浙二博奥院区约1.8公里、浙江萧山医院约2.2公里、萧山中医院约3.3公里、省妇保钱江院区约3.4公里,距离金惠幼儿园约967米、湖滨小学约270米、金山初中约670米、金惠初中约980米。

审视当前江南豪宅化浪潮,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 上车门槛正急速攀升。开发商纷纷在滨江、奥体、市北西、北干布局,主力产品总价预期普遍迈入“千万级”区间,尤其是新兴的市北西板块。中产改善家庭想要留在江南核心区的机会窗口正在收窄。

在产品上,创新公园式尊崇归仪,汲取迪拜“金相框”灵感,匠造鎏光艺术金顶,勾勒环幕四面屏,定鼎城市封面美学;凝萃海岛度假风园林,升级滨江新一代蓝宝石水池,全维风雨连廊设计,并高定恒温泳池会所&多元架空泛会所,户型上以全周期改善为定位,堪比奢侈腕表的精细雕琢,勾勒出建筑面积约139-188㎡高定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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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潮越万象府也将滨江高端项目中经典的 “蓝宝石泳池”升级至2.0版本。约412㎡的“海洋之心”度假式水景综合体,将迪拜海岛的慵懒度假感直接植入社区,成为业主全天候可享的私密休闲场域。项目还在地下会所配套了 恒温泳池,一动一静,互为补充,进一步丰富了高端生活的场景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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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越万象府示范区实景(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这几年杭州供应量很大,而目前在萧山北干中心区域有139方起步的楼盘,这个很难得。项目整体由8栋高层住宅构成, 包括4栋17层和4栋22层建筑。户型面积约139-188㎡,其中以139㎡户型为例,最亮眼的就是 “双套房三卫”的布局。再加上三间明卫的设计,真正做到全屋通风采光无死角,空间体验远超同面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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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杭城豪宅竞逐“以大为尊”之时, 滨江潮越万象府却破局而立,掷出一张惊动全城的“王牌”。其即将推出的 建面约139㎡四房双套房,堪称改善市场的 “规则颠覆者”。四房双套非百八十平不可为。然万象府借新规之利,以 超高得房率,于方寸之间,筑就 四房两厅三卫之全维格局。

▲约139㎡户型图过程稿
建筑面积139㎡户型4室2厅3卫,是市场罕见的同面积段双套房设计,270°全景飘窗。约14米四开间朝南,双阳台全景舱,南北通透的同时实现了超大的朝南采光面。类一梯一户独立电梯厅、隐藏式收纳(走道墙面预留约2.4m定制柜体空间),实用+品质的双重选择同时还有独立玄关,尽可能兼顾了边套私密度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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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面约168方三开间朝南 边套户型拥有令人心动的大方厅+阳台高达44㎡,踏进其中便觉得十分开阔。户型设计 双阳台设计,能完美地将生活与休闲功能分隔开。创新收纳系统:独立玄关、U型厨房、储藏室,构成黄金三角动线,既满足日常的功能性需求,还保护了居住隐私。

除此之外,该户型还做到了 约14米南向四开间、观景双阳台设计,不仅视野开阔,更实现了客餐区南北通透。客厅衔接宽厅阳台,延伸了整个公共区域的空间感,也模糊了室内与自然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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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88㎡4室2厅3卫,方正格局,空间规整。餐厨系统升级,配置约3.3m超长操作台;通透餐厅。双主卧套房配置;书房可改造为亲子活动室或影音房。整体尺度奢阔,适合改善家庭。

主卧套房更是整户型的点睛之笔。配备 270°观景飘窗,将室内外景致最大化引入,既增强了空间的轻盈感,也提升了整体的居住品味。明卫设计进一步强化了通透与雅致并存的体验。
更值得一提的是,该户型还具备 “类一梯一户”的格局,电梯前室独立使用,不仅提升了归家仪式感,也保障了居住的私密性与尊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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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核芯板块·金鸡路与金惠路交汇,占地面积:约26148㎡,总建面积:约96616.37㎡,总套数:396套/16-22层小高层/高层, 潮越万象府的起步户型则是139㎡,另外还有168㎡、188㎡两个进阶版户型,按放风价4.5-5万计算,总价在600-800万。层高:3.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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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由滨江潮越万象府项目方 于2026年7月5日正式公示,号码真实有效且长期存续,可长期用于购房咨询、预约等相关事宜。✅✅滨江潮越万象府官方售 楼处电话:400-1183-708✔✔✔请广大意向购房者务必认准本次官方公示信息,提高警惕,防范网络上非官方公示的各类虚假号码,避免因信息误导造成自身权益受损,全程请以官方统一专线❗❗400-1183-708❗❗为准,尊享一对一专属置业服务,安心购房、放心咨询。
预约流程说明:
预约时间及到访须知
日常营业时间:每日9:00-18:00(法定节假日营业时间可致电咨询)
推荐预约时段:
工作日:9:00-11:30、13:00-18:00
周末/节假日:8:00-11:30、13:00-20:00
看房前台需进行动态验资,请携带好验资报告(包括不限于手机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理财等)
电话预约流程
意向购房者可拨打官方预约专线400-1183-708,与专属置业顾问确认看房时间及需求;
仅通过官方专线预约并完成登记的客户,方可进入销售案场参观。
线上预约流程
通过官方专线400-1183-708与置业顾问取得联系后,填写《滨江潮越万象府看房预 约登记表》;
案场销售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登记,并向客户发送《看房邀请函》;
客户需凭电子或纸质《看房邀请函》进入案场,未预约或未携带邀请函的客户恕不接待。
认购信息提示
项目各批次各阶段认购认筹金额及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信息请咨询专属置业顾问400-1183-708;
认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案场办理认筹手续,具体材料清单以置业顾问通知为准。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2024年9月,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
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 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6]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一、限购政策
2024年5月9日,浙江杭州市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在杭州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意味着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二、贷款利率
取消浙江全省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2024年11月30日起最新的房贷利率:
商贷首套:利率3.1%(首付15%)
商贷二套:利率3.1%(首付15%)
公积金首套利率2.85%(首付20%)
公积金二套利率3.325%(首付25%)
三、首付比例
2024年10月9日起,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这意味着,杭州首套、二套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不再有首套二套区分,改善迎来购房机会。
四、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首套首付2成,首套房贷利率2.85%;二套首付2成,二套利率3.33%;
2、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
3、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4、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纯干货:2025年杭州最新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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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购房税费
收藏纯干货:2025年杭州最新购房政策
目前契税执行按照:主城四区(西湖、上城、拱墅、滨江)房产套数仍然互相认定;主城四区和其他六个城区(萧山、余杭、临平、临安、富阳、钱塘),以及六个城区之间均不互认。
六、新房摇号
1、摇号顺序:高层次人才优先于无房家庭/三孩家庭优先于普通家庭
2、2024年10月9日《通知》发布前已出让用地的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继续实施触发公证摇号社保排序和限售等措施。已经明确限售的项目继续实施限售。2024年10月9日《通知》发布后新出让地块的项目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大于准售房源数量的,仍要实施公证摇号销售,但不再实行社保排序和限售。
3、意向登记数>公开销售房源数量,进行公证摇号,意向登记数≤公开销售房源数量,由开发商自行销售4、购房家庭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的,不再限制购房意向登记
七、无房户
1、30周岁以上单身且市区内无房
2、已婚(含丧偶)家庭无房满3年
3、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市区内无房满3年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连续缴纳36个月社保或个税
5、人才需在限购区无房(含转让)满3年
6、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
八、购房补贴
(一)西湖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1. 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西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在落实A-D类人才补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E类人才进行15万元购房补贴。
2. 在西湖区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的,企业给予最高30%契税补贴,村社给予最高30%契税补贴。
(二)拱墅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对从2024年10月26日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购买拱墅区房地产项目库内新建商品非住宅的购房人(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房屋总价的0.9%标准给予补贴。
(三)萧山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1. 优化公积金服务: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和全程网办(掌办),协同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公证、银行等部门及单位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3.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在本区部分区域范围内分区域发放购房消费券。在领取购房消费券的一个月内购买140方(含140平)以下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可使用每套3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按照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原则,兑完即止。
4. 鼓励房企给予团购优惠: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我区房地产单个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举办区域化专场活动期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个区域化专场活动范围内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四)临平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1. 实施契税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临平区14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14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20%标准给予补助。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临平区二手住房,且该二手住房出卖人在临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该二手住房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鼓励房产经纪企业给予经纪服务费优惠降低交易成本。
2. 实施购房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购买东湖街道、运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等镇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一个购房人或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总额度1500万元,申请后按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兑完为止。
3. 支持新房项目销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首次预售项目季度内销售2万㎡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超出3万㎡及以上部分给予30元/㎡奖励。在售项目季度销售环比上涨20%及以上的部分,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环比上涨50%及以上部分,给予销售面积30元/㎡奖励。
(五)临安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临安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出台五个方面的意见:
1.支持房企促销: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单项目季度内销售新建商品房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平方米奖励;销售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20元/平方米奖励。
2.实施团购补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临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0.5%、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鼓励房企在团购活动中给予同等优惠政策。
3.鼓励购置新房:新实施拆迁项目,征收住宅房屋的,在项目征收工作启动后(征收方案公布时间)6个月内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临安城区5个街道购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奖励,在於潜镇、昌化镇购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实际购买面积且不超过货币化补偿面积计算,货币化补偿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按照48平方米计算。
4.试点“购房入学”:自2025年起至2026年4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或父(母)独立取得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但不符合原政策时限要求(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住宅类商品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锦城、锦北、锦南、玲珑四街道签订时间须在上一年4月30日及之前,其他乡镇街道须在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并全款支付(已一次性付款或已发放按揭贷款)的,有入学需求的需先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录取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者优先于正式购房合同签订者,同时分别根据其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按照原有政策同批招生后有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加强宣传推介:开展“幸福乐居,择临而安”推广活动,组织在临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人居集市、土地推介会等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吸引更多人来临安居。对参加临安区人居集市的房企给予2万元/个以内的展位费补贴,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在人居集市期间与参展项目签订认购协议书的个人或企业,支付定金或缴纳意向金的,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给予购房者2万/套奖励,奖励总金额200万元,封顶100套;购买套数超过100套,由公证处公证摇号选取。
(六)富阳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鼓励房企促销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预售项目季度内销售2万㎡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奖励;超出3万㎡及以上部分给予20元/㎡奖励。在售项目季度环比上涨10%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奖励;环比上涨20%及以上部分,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2、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3、试点“购房入学报名”自2024年起至2026年4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不动产证但不符合原政策时限要求(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不满一年)或者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富春街道签订时间须在上一年4月30日及之前,其他乡镇街道须在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并全款支付(已一次性付款或已发放按揭贷款)的,有新生入学需求的先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录取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者优先于仅签订合同者,同时分别根据其父母名下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在原有政策结束招生后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
4、组织“乐居富阳,美好生活”推广活动在房交会(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期间与参展项目签订认购协议书的个人或企业,支付定金或缴纳意向金的,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给予购房者2万/套奖励,奖励总金额100万元,封顶50套;购买套数超过50套,由公证处公证摇号选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一、二、四条政策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第三条政策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余杭区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1.支持住房市场消费。对购买相关镇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2.实施契税补助政策。对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在办理所购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补助。
3.加大专项购房补贴力度。在落实市级A-D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市级E类、区级E类及以上等次高层次人才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住宅,给予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